调取税务信息,挖出被执行人隐藏财产
很多被执行人企业,经法院网络查控后无存款、无房产、无车辆,系统反馈“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案件将直接走向终本。但现实中大量“无财产”的企业,实则在正常经营、持续报税、对外开票,只是通过隐匿账户、关联方走账的方式规避法院的执…
前言
很多被执行人企业,经法院网络查控后无存款、无房产、无车辆,系统反馈“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案件将直接走向终本。但现实中大量“无财产”的企业,实则在正常经营、持续报税、对外开票,只是通过隐匿账户、关联方走账的方式规避法院的执行。
人民法院的网络查控往往只能抓取被执行人的静态财产,但对于企业被执行人,税务数据是最真实、最难造假的数据,也是最能完整体现企业经营状况的数据。
一、为什么要调取税务信息?
1. 戳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
终本案件的被执行人通常是:公户没钱、名下无资产,看着像濒临倒闭的企业。
但税务记录会留下持续经营的痕迹:按月报税、对外开票等信息,足以证明被执行人持续经营,具备偿债能力,推翻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结论,为恢复执行、继续推进案件做好准备。
2. 挖出系统中查不到的财产线索
税务资料能直接引出法院查控系统查不到的财产线索
▶ 隐藏账户:被执行人企业专门的缴税账户、退税账户,被执行人往往利用法律规定漏洞,通过这些无法查控的银行账户走真实流水
▶ 隐形应收账款:被执行人的开具销项发票得到体现其真实的经营关系和应收状况,可直接锁定到期债权,通过执行债权实现回款;
3. 通过税务手段施压,倒逼被执行人主动还钱
针对企业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除了找寻财产线索体现其偿债能力,更有效的手段是通过税务问题施压倒逼其提高偿债意愿,这类问题也恰恰是企业老板最怕的、最难解决的问题。
二、怎么调取税务信息?
实务中,执行案件通常使用律师调查令调查或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
1.律师调查令调取
这是执行案件中最常用的调取方式,操作如下:
(1)撰写《律师调查令申请书》,在撰写文书时,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上电子税务局查询被执行人的税务主管机关,再通过电话联系,以确认配合调查单位。
(2)法院审核签发,向执行法院提交盖章申请书、律所手续、案件材料,法院审核无误后出具律师调查令。
(3)持令调取税务信息,携带调查令原件、律师执业证原件、律所介绍信等,前往对应的税务机关调取资料(部分地区税务机关有特殊材料要求,注意提前电话沟通确认)
(4)整理归档、提交法院,同步申请下一步执行措施。
2. 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
实务中,部分地区税务机关会以“商业秘密”“内部规定”为由,拒绝律师持令调取。
此时也可以考虑切换方案,向执行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依据民事诉讼司法协助规则,税务机关对法院负有法定协助义务,不得拒绝。由法院工作人员对接税务机关调取全套资料后,申请执行人调取卷宗材料予以分析并采取下一步执行措施。
当前办理执行案件,不要总是等待法院查控结果,而要主动调查、主动取证、主动施压。用好税务信息,绝大多数看似无财产的终本案件,都能找到突破口。
附:律师调查令申请书(税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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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雪萌
编辑:白 哲
审核:朱 斌
校对:刘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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